12月26日,公安部消防局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印發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滅火救援規程和鋰電池生產倉儲使用場所火災撲救安全要點的通知》,通知稱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及公安部領導指示,要求著力加強新能源汽車滅火救援準備工作,研究破解鋰電池生產、倉儲和使用場所火災撲救難題,公安部消防局組織23個新能源汽車和鋰電池生產企業集中的省區、市)公安消防部隊開展了專項調研并組織制定了《新能源汽車火災撲救規程》、《新能源汽車交通事故處置規程》和《鋰電池生產倉儲使用場所火災撲救安全要點》。
原文如下:
12月26日,公安部消防局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印發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滅火救援規程和鋰電池生產倉儲使用場所火災撲救安全要點的通知》,通知稱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及公安部領導指示,要求著力加強新能源汽車滅火救援準備工作,研究破解鋰電池生產、倉儲和使用場所火災撲救難題,公安部消防局組織23個新能源汽車和鋰電池生產企業集中的省區、市)公安消防部隊開展了專項調研并組織制定了《新能源汽車火災撲救規程》、《新能源汽車交通事故處置規程》和《鋰電池生產倉儲使用場所火災撲救安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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